近16年时间里已经有近100家上市公司,1000家企业和近10000名管理者成为THLDL大课堂学习型社区中的一员。

管理资讯|领导力首页 > 管理资讯 > 培训 > 这样的培训协议能签吗?

这样的培训协议能签吗?

时间:2016-08-24 11:13:27 来源:中人社区
  案例:

  有个学员问我:老师,我们单位是高科技精密行业,从业人员需要操作精密仪器,所以从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的的学生们到我这来需要3-6个月才能学会使用精密仪器进行操作,但如果他学会了就跳槽到同行业公司,就马上很值钱,所以我这都快成培训中心了,我能不能一入职跟他们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必须履行多长时间合同呢?要不然我这培训培养的损失,机器损耗都很大,结果试用期内,他们学会了转身就走。

  当时,我说这样的培训协议不能签订,原因有三:

  1.试用期进行的专项技术培训不能签订培训,详见劳工部1995第264号文;(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明确:“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2.这种性质的培训会被界定为岗前培训,员工不经过培训不能上岗,而岗前培训是不能约定培训协议的;

  3.即使签订,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多是师傅带徒弟的言传身教,没有实际的培训费用发生,而机器损耗同样也很难有实际费用发生,这样就无法履行培训协议被劳动者违反的违约金额。

  时至今日,这3个困难的第一个已经解决了,劳办发1995第264号文于今年4月份废止了,故试用期专项技术培训不得约定培训协议thldl.com的限制已经破除,但后面的两个困难仍然存在,实操中如何解决呢?

  经过笔者的慎重考虑,给出了如下的建议:首先,此类公司不宜直接招聘毕业生,应优先考虑距离毕业还有6个月的对口专业学生,先行实习;再则,在实习协议中做出如下约定:因顶岗实习过程中需操作精密仪器,为正确操作仪器保障工作进度,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进行培训,考虑到甲方培训的费用支出和精密仪器损耗,在乙方的实习补贴中保留20%作为上述费用的补偿,乙方培训合格后,如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职满1年,甲方将把实习补贴的保留部分一次性奖励给乙方;最后,注意实操中实习期到期后与劳动合同法的切换,本协议的内容仅限于实习期内订立,无需在劳动合同中体现。

  笔者的上述建议旨在将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培训协议的限制破除,以劳务关系期间的民事协议代替培训协议发挥作用,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制定的民事协议受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保障了企业的权利,避免企业成为同行的培训中心,也规避了滥用培训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风险。当然,实操中,对招聘的人员是有范围限制的,所以各位应在工作中谨慎适用,找到适合的岗位入手。

电话:400-658-1599

传真:010-62798843-20
邮箱:thldl@thldl.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优盛大厦D座17层1702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400-658-1599 秦老师:18910732278(免费企业创始人班) 司老师:13370142998(金融资本与互联网总裁班)

Copyright 2000 - 2016 www.thld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HLDL大课堂 管理培训 企业培训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3588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