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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时间:2013-12-10 来源:互联网

  2012年被许多人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经过短时间的爆发性增长,互联网金融已经在中国落地生根并蓬勃发展。

  所谓互联网金融,我们认为,就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和平等、开放、分享、协作的互联网思维提供的金融相关产品和服务。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垄断、集权、封闭、高高在上的特色有显著差异。它源自于民间金融,受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改造和影响,首先服务于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的大量小微企业或屌丝,因具有普惠金融、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而受万众瞩目。

  在当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催生出若干种重要模式。我们对已基本成形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分为四大类,包括基于互联网的融资(P2P网贷和众筹)、第三方支付及移动支付、金融搜索与比价网站、其他模式(如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比特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物,不便分类,暂且将之置于此)等。

  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生存、竞争与发展比拼的是速度。相关产品创新相差一日,其间的优劣与高下可能有万里之遥。因此,把握产业竞争与发展趋势,分析并防范其中的政策和法律风险,对正处于野蛮生长中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至关重要,我们试对此作一分析。

  进入“战国时代”的互联网金融

  从阿里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理财产品余额宝不足三月,百度即携手华夏基金推出理财产品百发;腾讯推出微信用户过四亿,阿里即推出另一社交工具来往,马云甚至说“宁愿死在来往,也不愿待在微信”。京东、淘宝商城做得风生水起,建行、交行纷纷推出电商“善融商城”和“交博汇”。

  风生水起的P2P网贷业侵蚀了银行部分贷款业务,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即开始试水网贷领域。一言以蔽之,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早已迈入战国时代,在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之间、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竞争极其惨烈。在这一波波竞争的浪潮中,逐渐出现如下竞争趋势:

  第一,对大数据的争夺战。

  如《大数据时代的历史机遇》一书所述,大数据时代公司的价值与其数据资产的规模、活性成正比,与其解释、运用数据的能力成正比。大数据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商业机构推广精准营销、挖掘潜在客户、银行授信、降低信息不对称服务等各方面的重要依据,其价值无异于工业时代的石油。

  比如,第三方支付传统的盈利来源主要是向商家收取手续费。但是,现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日益看重大数据存储、挖掘和分析为基础的相关金融服务。经由前期市场化运作成长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一些行业完整的交易信息。他们通过对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详细记录,并以双方网络交易满意度评价结果作为划分信用等级的重要参照,构造了完整的交易数据库。

  对这些交易数据挖掘分析的结果成为向银行提供授信、营销等增值服务的基础。对于P2P网贷平台而言,如要加强自身行业自律与营运合规,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提供托管,不失为很好的选择。不过,我们调研的一些P2P网贷平台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既向往又谨慎,原因在于一旦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数据等商业核心信息易为其所掌控,埋下很大隐患。由此可见大数据日渐为各机构视作核心资产。

  据一家第三方支付的CEO介绍,其针对航空业中参与者的需要,开发了航空行业定制的支付解决方案,并基于交易数据,与银行合作开展授信服务,有效解决了航空代理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再比如支付宝拥有海量商户和用户,其在闭环的交易体系下,可以利用既往和现时的交易数据,通过计算机的分析,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评估商户的信用等级,进而与合作银行为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因此,无论是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电商巨头、社交网站还是传统银行,几乎所有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机构都展开了对大数据的争夺战。正是因为对大数据的重视,阿里巴巴集团推出了数据分享平台“聚石塔”,为天猫、淘宝平台上的电商等提供数据云服务;传统金融机构做电商,本意并非从中直接获利,而是希望借此获取商户各项交易数据,这均是大数据的争夺策略下的布局。

  第二,用户争夺战。

  互联网金融企业从通常的烧钱、用户免费模式甚至过渡到直接向用户送钱,各项营销行为都与争夺海量用户相关。在阿里推出余额宝后,2013年10月百度的理财产品百发,起初宣称年化收益率高达8%,这种吸引大量国人眼球的营销或以百度贴钱为前提。

  依托自身巨大社交资源的微信支付打破了线上线下界线,用户达到了约四亿的体量。阿里对此产生了危机感,社交工具来往应时而生。据称来往将来可能向用户推出流量免费战略,相当于直接挑战微信。

  互联网领域有个长尾理论,对商业机构而言,要使这个理论发挥效用,其用户数量必须足够大。同时,为了获得大数据,各机构往往在争夺数据的来源,也即用户。因此,商家就必须扩张用户数量和增强用户黏性。为此,用户体验成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的首要考虑。基于上述原因,机构为争夺用户各出高招。

  第三,从井水不犯河水到井水与河水互侵。

  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一开始往往是井水不犯河水,不同模式间合作多于竞争。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模式间营利来源与途径转变,不同模式逐渐侵入对方领域。

  除了前文所述的电商平台为主的阿里与社交网站特征明显的腾讯之争外,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开始渗透到信用卡和消费信贷领域,其与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叠范围不断扩大,逐渐对商业银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关系。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在金融监管进一步放开,其能拥有目前银行独特拥有的“账户”权益时,那么带给银行的就不仅仅是“余额宝”的试点式竞争,而是全方位的行业竞争。

  与P2P相比,第三方支付公司有商家来源,又有信用信息,账户可以监管,因此,基于其交易平台开展P2P业务,将比纯粹的P2P公司具有成本更低、风险可控的优势。同时,新浪微支付、微信支付也开始打破传统银行线下支付的领域,对银行逐渐形成了强势入侵。

  P2P网贷、众筹等则逐渐在侵蚀传统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众筹若在中国能获得合法身份,其继续往前发展甚至可能取代证券发行业务,券商或没有存在的必要。

  THLDL启示: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的模式,说明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逐渐与国际接轨,甚至引领国际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一直保持一种良好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发展,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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