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战略规划魅力无穷,是一番精妙的
逻辑推理,又像是一场纯粹的
艺术创作,令无数
企业家魂牵梦绕,也让诸多中小企业战略规划者一次次热血沸腾。
然而,作为从事
管理咨询工作的人,常年与
企业家和
管理界精英为伍,却也总能听到一些关于中小企业战略有效性的不同声音,譬如:
国际战略规划机构对
中国原生态市场环境难以深刻理解,战略报告写得过于厚实,不能用一页PPT一言以蔽之,多有隔空打牛之感;国内中小企业战略规划机构大多又偏好套用常规的战略设计模型和公式,报告虽十分漂亮,却总在云端游荡,经常出现“看起来很美,执行起来很难”的尴尬境地。综观
中国企业的很多战略规划,给人的感觉更多是五味杂陈。
特别是中小企业战略规划消耗了大量的
人力、
物力和
财力,其结果往往出现两种情况:
1、
企业家团队、
企业实力达不到
中小企业战略thldl.com要求的高度,最终只能束之高阁;
2、被日常事务性工作所累,导致战略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以至于错过最佳调整时机,致使整体战略失败。
不知有多少人对以上说法存有同感,按照“
存在即合理”的说法,我们姑且认为值得探讨一番。
首先来看,常规意义上的中小企业战略规划是怎样开展的——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战略多指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企业根据
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对自身资源和能力精确研判,遴选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扩张领域、
商业模式、
产品体系及文化要求等,在中小企业战略实施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
核心竞争力,并通过构建差异化在
竞争中取得优势和胜出。如此说来,中小企业战略应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对抗性、谋略性等几个鲜明特征。
笔者根据这些年的
工作经验,认同以上常规的操作思路和方法,但同时也认为,在现实情境中,做到以上所述还略显不够。以下结合近期为南方某教育集团做战略规划的一些体会和感受,与大家分享:
在
战略规划项目的前期调研访谈阶段,通过与企业家及
高管的亲密接触和多次沟通,尤其是走进企业家“心灵后花园”的时候,发现企业家基于自身创业过程中的各种感知,会对
教育培训行业的部分业务模式、
产品选择有着明显的好恶之分。如,会对自己曾经尝试过的某业务领域置若罔闻、会对集团当前业务形式表现为过度自信;对于
竞争对手没有太大兴趣去了解等等。
面对这种情况,
项目组展开了一次大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
“可做”是基础
体现的是
战略规划的基本功,假设我们对
行业大的
发展趋势不能精准把脉,后续的一切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或没有意义的。基于
产业研究的经营环境分析,包括
行业动态分析、
经济指标分析、
客户分析、
竞争分析等。既要秉承“
产业为本”的思想,对
国家现行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探寻
行业机会和未来走势,同时也要对照发达国家教育培训发展历程,研究我国
教育培训行业的大环境、发展态势及全
产业链分析,得出未来行业内“可做”的业务范畴。这个过程需要充分和
企业高层管理者及时沟通和分享,可以是聊天形式也可以是
培训课形式,总之,要让
管理层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对行业的深度、广度有更清晰地认识,同时,也更清楚地了解自身所处的环境现状。为下一步大家统一认识、平等对话奠定基础。
“能做”是内功
考量
企业所拥有的
资源和能力究竟可以撑起多大一片天,能够承接哪些机遇,同时,也考量项目组能否将企业剖析透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我们从企业“拥有程度”和“
行业竞争重要性”两个维度对资金、政府关系、
品牌、
营销、
市场推广、
人力资源、
教研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这个过程要求企业家和
管理层要客观审视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既要有发展信心,又要理性地看待集团现状。“能做”划出的范畴在与“可做”进行交集后就已经比较适中了,许多大集团都是以此为蓝本进行战略选择,能够拥有一个比较宽松的选择操作空间。但对于
中小企业来说,还应该继续聚焦,集中企业所有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两、三件事即可。这当中就涉及到第三个维度——“想做”。
“想做”是本质
能够调动企业家的极大
创业激情。根据笔者过往经验来看,但凡那些能够让企业家发自内心带领
骨干团队心无旁骛地高喊“严格按照战略执行”的项目,基本上都很成功,否则,就容易打折扣。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通常会遇到瓶颈,需要企业家完成自我突破。前面讲到,企业家及
高管团队会对某类
业务有着比较固执的看法,也会对某类
业务有着明显地偏好,若是我们一味地按照严密逻辑得到的结果去要求
企业开展“能做”
业务,会对整个企业战略规划的落地实施埋下致命的隐患。其实,每一个企业家头脑中都有很多想法,我们的首要工作就是通过“可做+能做”削去那些凌乱的、不切实际的想法,坚定其思想中那些闪光的、在我们“交集”范畴之内的成果,这样的
工作,必然会让双方倍感愉悦。所以项目组不断探寻企业家态度的根源、价值观和真正的渴望,多次碰撞,几经交锋,最终获得企业家真正“想做”的
事业范畴。
完成以上三步曲,结果自然清晰可见——
行业的“可做”+企业的“能做”+企业家的“想做”=我们共同的“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