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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取费难题

时间:2020-12-14 16:23:25 来源:网络
破解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取费难题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最大的痛点之一就是取费问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1+N”计费模式,“1”指建设单位管理费,“N”指专项取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一般为1.5~3%左右,加上专项取费,总费用可取到6~9%左右,则可满足高水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要求。

01全过程工程咨询≥咨询型代建!

①  代建制与咨询型代建

2000年,建设部建筑业司开展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研究,提出代建制,原型就是承包型项目管理PMC和咨询型项目管理PMA,对应着“承包型代建”和“咨询型代建”。“代建制”是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失控难题而生,其机理是为破坏政府业主“投建管用”一体化机制,让使用者与投资管控职能分离,消灭使用者投资扩张冲动对投资管控的干扰。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代建制”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而PMA承包商仅仅是替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接近于零,回报也低,最终提交成果为咨询建议,更侧重于“代建代管”。

②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为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建设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工程规划、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BIM咨询及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等全方位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可表示为“1+N”模式:其中“1”就是代业主的“管”,表示原先收取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机构所应开展或负责的业务内容。

“N”就是各专项工程咨询服务,即“做”。表示项目全过程中除建设单位管理费收取机构的工作责任之外的咨询业务点。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更侧重于“项目策划与咨询”。

③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型代建

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咨询型代建相比,从项目筹建到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诸多工作内容相同,如项目前期的策划、可研、报批报建管理、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成本、工期负责。

但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全过程工程咨询“1+N”服务内容中“1”部分的服务内容与代建制相似,咨询型代建更侧重于“代建代管”,全过程工程咨询更侧重于“项目策划与咨询”。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咨询型代建!

02代建制:传统“基数×费率”计费模式

代建管理费通常以建设单位管理费为基准计取,代建管理费费率的比例区间约为0.8-1.6%,根据各省份对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规定,代建管理费费率最高约为3%。

根据部分省份对代建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规定来看,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大多依据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也有部分省市以项目总投资或项目概算为取费基数,再乘以不同的取费系数进行取费。取费系数比例区间约占总投资的0.8-3%。

03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计费探索

现已有部分省市,如广东省、福建省等推进试点工作时,积极探索计费模式。提出了实行基本酬金加奖励方式,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所节省的投资额,鼓励业主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取应尽可能避免采用可能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经济利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一致化的计费方式。

目前试行的部分相关计费政策文件如下表所示;

各省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

现阶段,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收费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无法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需求。本文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参照以下三种取费方式,由委托双方平等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

通过对各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解析可知,主要以三种取费模式为主,分别如下:

①  基本酬金加奖励模式

委托双方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和服务周期,协商约定咨询服务的基本酬金;再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落实的咨询服务合理化建议所节省的投资额,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②  人工时单价计费模式

人工时单价计费方式是一种按咨询人员工作时间计费的方法,由个人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作通常按人工时单价计费。人工时单价计费的费率与咨询服务项目的重要性、风险性和复杂程度有关,也与咨询工程师的专业水准、资历和工作经验有关。这种方法适用于管理咨询、专家论证、其他由个人单独提供服务的、间断性的工作报酬计算。

③  1+N叠加计费模式

根据“1+N”的服务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可采取“1+N”叠加计费的方法,即建设单位管理费+N方式专项取费。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中“1”部分的服务内容与代建制相似,因此“1”取费可参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规定的费率执行。

根据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N”——专项取费

“N”是指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运营维护、BIM咨询等)的服务费,各专业咨询服务费率可参照原收费标准执行。举例,“N”可包括如下业务费用: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工程概算编制

3.招标代理

4.各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中价协或各省市的规定计费。

企业的生存需要效益,合理的收益可对企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具有激励作用,同时能够减少企投机。因此,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计费模式,有利于完善咨询服务体系指导价的建设,有利于企业获得合理收益,进而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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